(三)危险物品的编号
我国危险物品的编号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别表明危险物品所属的类别、项号和顺序号。每一危险物品都应当指定一个编号,但对其性质基本相同、运输条件和灭火、急救方法都相同的危险物品,亦可使用同一编号。
危险物品编号的识别方法是:先看类、项,再看顺序号。如一危险物品编号为,那么该编号表明该危险物品属于第3类第1项第1号易燃液体。
(四)危险物品的标志
为了保证危险物品储存和运输的安全,促使管理、储存、运输、经营的人员在进行作业时提高警惕,防止发生危险,以及在发生事故时,扑救人员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进行施救,对危险物品的包装则要求必须附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国家标准局于年12月25日发布了危险物品包装标志GBl90—90。危险物品包装的标志图形共有21种,19个名称。其图形分别标示了九类危险物品的主要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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