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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DRG付费试点来了

 

医院是靠开药、做检查赚钱?几年前,是的。因为有药品、耗材加成,有做检查的利润,因此,医生每开一个检查和处方,都是一份收入。

但这即将成为历史。

近期,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并明确要求确保年模拟运行,年启动实际付费。

所谓DRG付费,简单讲医院打包付费。一种病,医院做什么检查和治疗,医保只支付打包费用。医院过度治疗,医院自己负担。当然,这是从医保基金的角度理解。

医院经营的角度,DRG付费和以前的按项目付费区别到底在哪里?医院还要考虑哪些因素?DRG医院带来什么挑战?

按项目付费滋生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

长期以来,按项目医院支付的主要方式。

DRG资深专家、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刘芷辰表示,按项目付费机制下,医生开一个检查、开一个处方,就代表了一项收入,医院管理角度看流程简化,相对好核算。但从医保管理角度来看,比较宽松,容易导致过度医疗的行为,也容易导致医保费用的上升。

数据来源:国家医保局

年,我国已全面取消实施60余年的药品加成制度,使得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年,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安徽、江西、山东等多地划定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时间表。此外,北京已在今年6月15日起正式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医院药品和耗材加成的取消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大处方行为,对降低医疗费用起到促进作用,但无法忽视的是,医疗领域回扣的问题尚未解决,利益驱动使得大处方、大检查的情况仍然存在,助推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简单地说,医院不再直接在药品上加钱卖给患者,但是由于回扣的存在,医生可以多开某种药品,而直接从药企获得“好处”。

对于这一问题,业内共识是,需要完善补偿机制的综合改革。同时,医院药学部主任刘世霆表示,还应当进行支付方式改革,这也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的有效方法。

刘世霆表示,在以往按项目收费的机制下,一些安全却疗效不确切、医院获得使用。曾经有外科医生开了提高免疫力的药品,表示对患者总是会有些好处的。而药师在审核处方时与之发生分歧,但这些药品的疗效本身不确切,所以这类问题很难从专业层面解决。也正是由于辅助用药的疗效不明确,则存在“假设”用药需求的空间。

“不论是辅助用药,还是其他安全无效的药品,在付费机制发生改变的时候,这些药品将自然消失。”刘世霆在第二届广东卫生经济发展论坛上说。

提高效率促使住院天数缩短

从医保的支出与收入来看,压力已现。数据显示,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1亿元,总支出.65亿元。而这组数据上年分别为亿元、亿元。医保基金收入增速达17.6%,支出增速达22.1%,支出增速高于收入增速4.5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此情况下,必须加快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到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并明确提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

所谓DRG付费,是指依据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医疗资源的消耗程度等因素,将住院患者分成若干疾病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制定付费标准。简而言之是一种打包预付的方式,这与按项目付费也相区别。

DRG付费能够改变以往的支付激励方式。

刘芷辰说,在以往的按项目收费机制下,药品、耗材、检验检查项目是收入来源,但在DRG付费下每个项目都变成了成本。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医院和医生都会积极合理控制成本,不再有动力多开项目。例如一个阑尾炎手术打包付费价格是元,那么不管开多少个检查和处方,治好这个病医保只支付元,医生就要规范医疗行为,没必要的检查和处方就不会开了。

“医疗机构和医生只有合理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才能得到结余,获取收益。”刘芷辰说。

规范医疗行为,也将对缩短住院天数起到作用。刘芷辰表示,依托DRG构建的支付体系,有助于构建改变医疗服务供方行为的正向激励机制,使医院的收入策略发生变化。医疗保险机构成为医疗费用的总体控制者和患者的代理人,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诱导需求,医院尽量缩短病人的住院周期。

有研究表明,实行DRG付费后,德国医院的平均住院时间降低了30%。

医院形成差异化竞争

药品、耗材、检查从收入来源转变为成本,医院改变以往的运营管理模式。

刘芷辰表示,如果不能尽快适应按病组作为单元进行精细化成本管控的运营模式,医院将面临治疗项目越多,亏得越多的风险。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也有不适应DRG医院退出市场的情况。例如,美国年-医院有家,关闭急性床床。

在看到挑战的同时,医院的发展也有机遇。

医疗咨询公司LatitudeHealth创始人赵衡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医院必须要清楚自己在DRG组数上的分布情况,以及有关治疗效率的各项指标。医院可以看到自己的亏损DRG组以及盈利DRG组,从而明确哪些组别对自己的经营有利而哪些不利。

“因为基于DRG病组的成本核算,医院实际消耗资源的情况,医院意识到哪些过度服务不赚钱甚至赔钱。在这一导向下,医院的效率和效益才有可能。”赵衡说。

他表示,在亏损和盈利DRG的结构成本下,医院可以看出什么样的结构导致了这类DRG组别的亏损,从而通过各种成本类别的调整——如改变药品、检查、耗材、服务等成本占比,让亏损组别改变经营状况。

此外,这也将医院形成差异化竞争。刘芷辰认为,大医院将更加专注疑难杂症的治疗,这样的病组定价更高。大医院可医院抢夺门诊资源,医院也将会转型医院等,医院进行错位互补和相互协同合作,医联体的模式也将得到更好发展。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国家医保DRG付费市培训会启动全国巡讲

12月10日至11日安徽-合肥市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的作用,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在组织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培训和监测评估工作。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安排,12月10日至11日,合肥市医疗保障局举行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业务培训,邀请了崔斌等6名DRG付费改革国家级培训专家进行授课,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叶莉副局长出席开班式并发表动员讲话。

本次培训课程涵盖了国家医保DRG试点工作方案及任务安排、DRG付费制度设计与关键技术、国家医保编码标准、医保结算清单情况介绍、DRG付费下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代码填写规范、CHS-DRG分组方案制定与应用、DRG付费标准测算与结算、DRG分组方案要点分析、DRG付费下医疗行为监控等内容。

通过培训,大家都表示受益匪浅,对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提高了业务能力,增强了依托自身专业和服务优势助力DRG项目落地的信心,将认真贯彻落实DRG付费工作相关政策,从根本上降低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费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安徽省医保中心、滁州市等4个DRG付费省级试点城市医保局、合肥市各县(市)医保局和经办机构、25医院和11医院分管领导、医保、病案、信息等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培训。

12月13日至14日广东-佛山市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的作用,建立完善DRG付费国家试点的逐级培训机制,培养一支DRG付费工作专业队伍,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12月13-14日,国家医保DRG(CHS-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培训会在佛山召开。

培训会由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梁丹怡主持,国家级培训专家华南片区组长、医院副院长闫勇,国家级培训专家华南片区成员、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医联体医共体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何继明,医院病案室主任曾跃萍,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讲师王琼四位专家进行了精彩授课。佛山市试点的省市级培训专家,省市医保部门、市卫生健康部门、社保经办部门的业务骨干共55人参加培训。培训会主要授课内容包括国家医保DRG试点工作方案及任务安排、CHS-DRG分组方案制定与应用、DRG付费下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代码填写规范、DRG付费的住院病案管理及质量控制、DRG付费的信息系统架构与大数据统计分析、DRG分组方案要点分析、DRG付费标准测算与结算、DRG付费制度设计与关键技术、DRG医院流程优化、DRG付费下医疗行为监控、DRG付费绩效评价与管理等方面。全体学员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掌握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制度原理和工作要求,为下一步做好佛山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省市级培训专家由广东医疗保障局、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共同推荐,包括医保、临床、统计、信息、病案和财务等专业专家,每专业四名,共24名,医院医院。下一步省市级培训专家将按照国家技术指导组统医院开展培训。12月14日至15日广西-梧州市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开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年12月14日至15日,国家医保DRG(CHS-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培训会在我市举办。全区各市医疗保障部门、我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业务骨干、省市级DRG付费改革国家试点专家约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由DRG付费改革国家级培训专家闫勇、何继明等4名老师进行授课。此次培训得到了自治区医保局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到会进行指导。

12月14日至15日湖北-武汉市

为稳步推进武汉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相关要求,12月14日-15日,武汉市举办了国家医保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培训会。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刘松林副局长亲临会场作培训动员。刘局长强调,DRG付费制度改革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医保版DRG的认识上来。充分认识CHS-DRG的重要意义,把握关键环节,认真落实试点工作任务要求,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

培训邀请了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保障部副主任朱兆芳等9位DRG国家试点专家组专家从DRG付费制度设计、试点任务安排、关键技术、CHS-DRG分组思路及分组方案、DRG付费的住院病案管理及质量控制、DRG医院信息流程优化、DRG医院绩效评价与管理、国家医保编码标准和医保结算清单、DRG付费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代码填写规范、DRG付费标准测算结算及大数据统计分析、DRG付费下医疗行为监控、DRG医院实施探索等多方面进行了培训讲解。

12月16日至17日湖南-湘潭市

为深入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12月16日,湘潭举行国家医保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培训会。副市长傅军,省医保局副局长孙兆泉,各市州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省DRG试点工作咨询专家库成员以及其他试点城市DRG工作相关人员约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为期两天,是湖南省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培训,现场邀请到了9名国家级培训专家进行授课。傅军表示,国家级专家亲临湘潭指导,各地汇集一堂探讨交流,这既是对湘潭的关心和信任,更是鼓励与鞭策,湘潭将充分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探索出具有湘潭特色的医保DRG付费经验做法,为促进医保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目前,湘潭市已经建立了一支50多人的储备专家队伍,完成了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试点工作起步平稳、进展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湘潭将在国家培训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制定的DRG分组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湘潭的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形成与全国基本统一的医保支付DRG分组框架;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经办队伍和专家支持队伍;打造一批医保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的试点医疗机构。预计到年,湘潭将启动“模拟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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