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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基本常识一

 

(一)危险物品的定义

根据国家标准GB—86《危险货物化类和品名编号》规定,所谓危险物品系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二)危险物品分类

众所周知,危险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危险性大小不一,而且一种危险物品并不是只有单一的一种危险性,必有一种表现最为突出的主要危险性,即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危险性。鉴于危险物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的特点,必须根据其主要危险性进行科学的分类和分项,以便于管理和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为此,国家标准GB—86《危险货物化类与品名编号》将危险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

 第六类毒害晶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性物品

 第九类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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